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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第三次文物普查 |
| 作者:陆 卫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7-10-22 12:22:20 |
2007年9月17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全区第三次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副主席吴恒及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以及自治区宣传部、教育厅、商务厅、新闻办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目的是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三次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及试点工作成绩,全面动员部署我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宋晓天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陈映红通报了全区文物普查第一阶段的普查机构、工作方案、培训等工作情况,北海市开展文物普查试点的成果。关于近期工作安排,陈副厅长要求各地抓紧时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电视电话会后,还未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开展普查培训等工作的市县,抓紧做好思想动员,落实各项工作。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普查经费和设备,为下步工作提供物资保障。自治区普查办公室要跟踪国家文物普查专项补助经费和普查设备分配情况,力争国家补助我区的经费和设备尽快到位。启动实施第二阶段工作。已具备开展野外实地调查条件的地方,可尽快启动实施实地调查。还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抓紧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展开实地调查,以免影响全区文物普查工作的总体进度。在实地调查工作中,各地普查机构将根据本地实际分类分布进行,确保普查到达率和覆盖率,确保质量和效率。各级普查队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怕苦不怕累,踏踏实实做好实地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文物部门普查主力军的作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普查办公室宣传工作总体方案中计划进行的文物普查新闻发布会、电视公益宣传、文物普查知识有奖征答等宣传活动,组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采访报道文物普查工作,在全区广泛开展文物普查的宣传活动,大造声势,将文物普查的宣传推向高潮。 自治区财政厅席鸿康副厅长代表自治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讲话,并就普查经费安排、使用和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吴恒副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三次全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广西“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好第三次全区文物普查。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加快机构建设。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级财政确保普查经费落实,加强经费管理。在普查中要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加强新技术的应用,强化质量控制。要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体系,要与文化先进市县评定工作相结合,与文化产业、文化精品建设的扶持工作相结合,纳入评价体系之中。要建立普查工作督察和质量监控体系工作,确保第三次全区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会后,自治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了第一次例会,讨论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草案,吴恒副主席就如何做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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